·当前位置:首页 >> 协会文件 >> 正文
关于丁建民同志的任职决定

作者:协会 来源:协会 日期:2008-5-19 14:55:09 点击:
 

青银协发字[2008]14

关于丁建民同志的任职决定

各会员单位:

根据协会《章程》规定,经青岛市银行业协会第五次会员大会第七次会议选举,青岛银监局批复同意,决定丁建民同志担任青岛市银行业协会副会长。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一日

 

 

 

 
监管动态
金融法规
会员动态
会员单位
银行新产品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青岛市银行业协会 地址:香港西路47号(太平洋保险大厦8楼) 电话:(0532)83882111
Copyright © 2005-2008 by www.QBA.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