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内外银团贷款业务发展状况
银团贷款是指以共同出资、共同承担风险为特征的银行联合信贷经营形式,在国家投资信用中得到广泛得应用。银团贷款的当事人包括借款人和参加银团的各家银行,后者又可以分为牵头行、代理行和参与行。银团贷款不仅可以实现参加行对贷款的风险共担、利益共享,而且又为企业筹措巨额资金开辟了渠道,同时还有利于维护金融生态环境的建设,避免银行间无序的价格竞争。银团贷款已经成为国际上中长期贷款的主要形式。2005年,国际上在开展银团贷款业务方面排名前三位的是美国大通银行、花旗银行集团、美国银行,以安排项目分摊金额计算,2005年三家银行分别新增银团贷款5317亿美元、4457亿美元、3249亿美元。
国内银团贷款业务与国外发展情况相比无论在规模上还是市场认可程度上都较为滞后,但可喜的是银团贷款被越来越多的国内银行所接受,各级银监部门和银行业协会也积极鼓励银团贷款的发展,随着国内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和金融环境的不断完善,相信银团贷款必将成为国内贷款的主流模式。
二、影响国内银团贷款发展的主要因素
国内银团贷款业务之所以在国内发展较为滞后,究其原因可归纳为如下三个主要方面:
一是国内银行对贷款平均期限的需求不同,一般来讲中、农、工、建四大行的期限为8年左右甚至更长,中小商业银行(包括股份制银行)的贷款期限一般为3-5年。国家开发银行等政策性银行的贷款期限一般在10年左右,甚至更长。这样在对于期限、利率都相同的标准银团贷款则难以满足不同银行对期限的需求,尤其是制约了中小商业银行的银团贷款业务发展;
二是中国人民银行《银团贷款暂行办法》(1997/10)第二十一条规定,除利息外,银团贷款成员行不得向借款人收取其它任何费用。银团贷款所发生的费用支出,由代理行承担,或由银团成员协商解决。因此客户不能也不愿意支付利息之外的费用;
三是银团贷款市场有待培育和发展。目前无论是银团贷款规模、相关制度建设、银行和客户对银团贷款的认可度都有待进一步发展、完善和提高。
三、加强金融创新与机构间合作,推动银团贷款业务快速发展
为了积极推动银团贷款业务的发展,国家开发银行采取了总分行联动,同时与多家商业银行加强沟通与合作的方式,成功开发出较为适合市场需求的银团贷款产品──“结构化银团贷款”,并于2006年上半年完成了首笔结构化银团贷款的试点工作。“结构化银团贷款”充分考虑了国内银团贷款参与行特殊需求,既有标准银团贷款(参加行的期限和利率相同)的优点,又融合了结构化产品的分层设计和增信优点,体现了风险和收益对称的市场规则,标准银团也可以看成结构化银团贷款的特例。首笔“结构化银团贷款”得到了四家国有商业银行和四家股份制银行的积极参与,开发银行正在积极与各家商业银行合作开展结构化银团贷款业务。结构化银团贷款产品的推出将对银团贷款业务的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地方银监部门对“结构化银团贷款”给予了积极的评价,认为“结构化银团贷款”是一种灵活性和可操作性更强的银团贷款业务,通过分层和逐级增信的方法,将一笔贷款按照期限划分为不同层级,贷款期限长的分层为期限短的分层提供增信功能,通过期限利差和增信利差体现各层的风险和价值,不仅能够满足不同银行对不同期限的需求,还提高了对重大项目的风险管理能力。
从上述实践的经验看,加强金融创新与金融机构间的合作,对推动银团贷款业务健康、快速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和影响,同时也对提高中长期信贷风险管理能力和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产生重要意义。
(盛勇:国家开发银行青岛市分行副行长 1958年5月出生,硕士学位,长期从事金融领
域工作,有丰富的银行业管理经验。
滕光进 1963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清华大学工商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等专业博士,曾为清华大学派往美国乔治梅森大学访问学者。现为开发银行青岛市分行金融合作处(业务发展处)副处长。作为主要参与人曾完成了国家“十五”重点科技攻关课题“中国现代物流发展战略与对策研究”项目、入世后中国投资银行竞争力问题研究、《中国反倾销报告》等十多项科研项目。在开发银行参与资产证券化工作,负责结构化产品设计、现金流分析与定价模式设计工作,并参与了两次发行工作;负责开发“结构化银团贷款”创新方案;负责宏观经济与金融市场走势的分析工作和金融同业合作与业务发展方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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