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购销市场全面放开后,农发行要做好收购资金供应与管理工作,必须正确处理执行政策和防范风险的关系。这不仅是农发行强化支持粮食流通职能,促进国家支持“三农”政策有效落实的需要,也是农发行保持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对此,就农发行执行政策与防范风险的关系以及如何处理好二者的关系谈点粗浅的看法。
一、正确认识执行政策与防范风险的关系,为实现二者实践的统一夯实基础。粮食购销市场化运作后,农发行履行职能的外部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农发行在处理执行政策与防范风险的关系时面临诸多矛盾,如支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发挥主渠道作用与企业风险承受能力弱、经营风险直接转嫁给农发行的矛盾,办理粮食加工企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及其他粮食企业贷款业务与市场把握难而形成贷款风险的矛盾,落实1998年6月以后粮食企业亏损挂帐政策与因粮食风险基金不足而加剧信贷风险的矛盾,支持企业深化改革与企业转嫁改革成本、规避风险难的矛盾,等等。从目前情况看,不仅存在上述矛盾,而且如果处理不好,就将产生顾此失彼的后果。当然,深入分析研究,农发行执行政策与防范风险在存在诸多矛盾的同时,二者也是相互统一、相互依存的。首先,执行政策是防范风险的保证。在现实信贷管理工作中,农发行无论采取什么样的措施,目的都应以更好地执行政策和防范风险为目的。只要各相关职能部门都能将国家出台的粮棉油购销政策规定等全部落到实处,处处用政策规定加以规范,粮棉油收购资金运营起来就会安全顺畅。没有了人为的风险因素,市场风险就有可能通过调控手段来加以控制。因此,执行政策是防范和化解信贷风险的重要保证。其次,防范风险是执行政策的基础。防范风险的关键是杜绝盲目性、克服随意性。国家出台的有关粮棉油购销等方面的政策规定,要结合地区实际、企业实际等情况认真加以落实。但无论采取何种方式执行和落实政策,都必须以确保信贷资金安全为出发点,把防范风险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认真抓好、抓实;否则,忽视风险防范,一味地讲求执行政策,难免会造成信贷资金损失。长此以往,必然失去执行政策的基础。针对其相互统一,相互依存的关系,农发行一定要在认真学习,全面、系统、准确把握各项政策规定的基础上,严格贯彻执行,并切实加强风险管理,以较高的政策水平和科学的管理手段,化解二者之间的矛盾,从而履行好现阶段职能。
二、把执行政策作为信贷管理的第一位工作,准确把握、严格执行政策。执行政策是农发行履行职能的基本要求,必须坚持以执行政策为前提。首先,农发行是一家政策性银行,执行政策是农发行的根本职责,必须严格执行政策。其次,农发行的信贷资金是政策性资金,必须围绕政策来运作。国家组建农发行的初衷就是要其按照政策要求管理好农业政策性资金,使这块资金安全、规范、高效的运行。因此,农发行在履行职能时,必须始终坚持以执行政策为前提,实施规范有效的信贷管理。特别是在粮食购销市场全面放开的新形势下,要按照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要求,按照“区别对待、分类指导”的信贷原则,把握并执行好不同客户、不同贷款的信贷政策,为保证国家粮食安全、保护农民利益、促进粮食生产,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尽应有的义务。
三、把防范风险作为履行职责的基点,切实加强风险管理。防范信贷风险是农发行生存和持续发展的客观需要。农发行必须在执行政策的前提下,切实强化风险意识,把“风险防范”摆到突出位置,不断强化以贷款风险控制为核心的信贷管理措施,最大限度地把各类潜在风险想在前,控制在前。针对农发行现状,要不断健全完善风险防范机制,重点是要健全完善“审贷分离、定期考评、严格奖惩”的责任驱动机制,“资格认定、等级评定、准确评估、有效控制”的贷款准入与风险预警控制机制,“全程管理、全力渗透”的信贷监管机制,“资产抵押、基金保证”的风险转移与补偿机制,等等,从而做到有效地规避信贷风险。
四、加强协调沟通,为正确处理好执行政策与防范风险的关系创造条件。农发行要处理好执行政策与风险防范的关系,需要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需要银行、政府、企业共同努力。为此,必须加大协调沟通力度,积极为正确处理好执行政策与防范风险的关系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首先,要积极创建一种以信用为基础的“平等互利、相互依存、恪守信用、真诚合作”的新型银企关系,使企业自觉地贯彻落实粮改政策以及粮食购销政策,遵守农发行粮食收购资金管理规定。其二,要加强协调沟通,积极争取政府等部门的大力支持,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形成整体合力,共同解决农发行执行政策与防范风险所面临的矛盾。特别是当前,要针对企业风险承受能力弱,但不投放贷款支持又可能出现区域性农民“卖粮难”的问题,争取政府帮助选择相对较好的企业开展粮食收购,并承诺如果是非人为因素造成实际与预期不一致形成风险,政府部门给予补贴,或协调临近区域符合条件的企业到县域设点收购;对于1998年6月以后的粮食企业亏损挂帐,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将利息补贴纳入预算,全额筹集;要针对农发行对企业违规行为处罚乏力的不足,积极争取有关部门尽快制定、出台《政策性银行法》,赋予农发行强有力的法律手段来管理好政策性收购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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