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专栏Self-regulation

青岛银保监局创新开展安全保卫稽核调查 取得积极成效

2020-12-17

为进一步提升银行机构安全保卫工作水平,督促机构加强基层网点特别是县域偏远网点的安保措施,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保卫现场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青岛银保监局首次组织开展了对青岛平度辖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安全保卫稽核调查,取得了较好效果。

一、创新检查方法、精心组织实施

一是检查准备工作充分。查前仔细研究机构案防年度工作报告中有关安全保卫的内容,结合与公安部门联合开展的年度安全评估结果,分析县域机构特点,确定检查重点,切实做到有的放矢。二是检查对象全面覆盖。选取平度辖内8家机构、10家网点开展检查,涵盖全部商业银行类型。三是检查方式实现创新。采取飞行检查方式,提前不打招呼、不下通知,直接上门检查;针对发现问题较多的机构进行随机回访,确认即查即改问题的整改效果。四是检查范围不留死角。做到营业场所和非营业场所全覆盖,不留死角。

二、创新“双线反馈”、促进全面整改

通过此次稽核调查,共发现消防安全存在隐患、重点部位安防设施建设不达标、重要环节安全管理存在漏洞等三大类三十余个问题。对于上述问题,检查组创新建立“双线”反馈机制,在现场向被查网点下发《专项安全检查整改意见书》,列明发现问题,提出整改要求的基础上,向其上级管辖行印发监管提示函,通报检查发现问题,要求其落实管理责任,确保问题得到全面整改。

三、组织开展自查、构建长效机制

在全辖印发监管通报,要求各银行机构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和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视程度,认真落实银保监会、地方党委政府及总行工作部署,不断建立健全制度体系,落实部门和人员责任,加大人力配备和资源投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提升安全保卫工作水平。对照此次检查发现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排查,及时发现突出问题,切实消除风险隐患,并以此次排查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安全保卫工作长效机制,建立常态化巡查巡检制度,切实做到对风险隐患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早化解,不断提升安全保卫工作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