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专栏Self-regulation

汽车消费信贷业务发展新特点及存在问题——以辖区股份制银行为例

2023-01-04


青岛银保监局 李茹


随着我国汽车市场整体升级与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加大,汽车消费信贷的需求潜力持续释放。特别是近年来房地产市场一度低迷,汽车消费贷款逐渐成为股份制银行零售转型的重要抓手。青岛银保监局对辖区股份制银行的汽车消费信贷业务开展调研,发现银行在相关业务规模逐步扩张的同时,经营发展面临多重考验,潜在风险问题也逐步显现。

一、政策背景

广义的汽车金融是围绕汽车研发、生产、消费等全产业链的金融服务,汽车消费信贷作为其重要一环,主要包括个人汽车消费贷款和专项信用卡分期。我国的汽车消费信贷起步于1995年,之后“银行—保险公司—经销商—厂商”四方联动的车贷险模式出现,但随着风险聚集与赔付率攀升,该模式于2004年被原保监会叫停,同年原银监会制定《汽车贷款管理方法》,进一步规范车贷市场。2018年《关于调整汽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出台,切实加强汽车贷款全流程管理。2020年以来,疫情对汽车制造业与汽车金融业造成了较大冲击,政府颁布了《关于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等一系列支持政策。2022年7月,商务部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搞活汽车流通 扩大汽车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聚焦支持新能源汽车购买使用、丰富汽车金融服务等方面提出12条政策措施。

二、经营发展主要特点

(一)银行机构成为新生力量

我国汽车消费金融市场逐渐形成多元化竞争格局,相较于汽车金融公司和互联网平台等主体,商业银行主要优势在于资金成本低、线下网点多与品牌声誉好。目前多数股份制银行将汽车消费信贷纳入个人贷款或信用卡条线管理,也有部分银行开展专营模式探索,如中信银行进行汽车贷款专营支行试点;平安银行于2019年拿下银行业首张汽车金融牌照,改革为独立专营的汽车消费金融中心(以下简称“平安汽融中心”),对汽车行业渗透逐步深入。

(二)信用卡分期成为新推业务

目前12家股份制银行中,平安汽融中心和中信银行主推个人汽车消费贷款,招商、浦发、兴业银行等以信用卡汽车分期为主。与贷款产品相比,信用卡分期购车只收取手续费而不计算利息,审核简便快捷。2022年起光大、浙商、广发银行等在辖区新入局汽车分期市场,相关业务增速远超传统汽车消费贷款,市场份额明显提升。

(三)新能源汽车成为新兴赛道

推动新能源汽车发展对于我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有重要意义。随着对新能源产业的支持补贴力度加大,各股份制银行也致力于研发相关金融产品。如平安银行针对新能源汽车出台独立风控政策,2022年发行的“小鹏”联名信用卡将服务由购车场景向生活场景延伸;广发银行上线“银联绿色低碳”信用卡,新能源汽车的购车优惠力度持续升级。

三、主要存在风险问题

(一)客户分流带来业务瓶颈

目前我国汽车消费金融渗透率还远低于发达国家,贷款购车的实际需求与金融机构的展业需求尚不均衡。并且汽车经销商一般优先推荐本厂商公司贷款,非目标客户再引荐至银行,有的机构由于客户下沉与竞争压力,已暂停或暂缓该业务。以平安汽融青岛分中心为例,2022年以来,其主营业务由汽车消费贷款转向汽车抵押贷款,汽车消费贷款同比下降幅度较大。还有部分银行未推出专项汽车消费贷款产品,但允许综合消费贷款用于购车,在一定限额内自主支付且免于提供贷款用途证明,购车真实性与贷款资金流向难以掌控。

(二)经营机制基础尚未夯实

一是“非直客式”业务模式缺乏市场控制。商业银行与汽车制造商之间不是直接的利益关联者,目前银行主要通过汽车经销商向消费者放贷,缺乏自有销售场景优势,渠道依赖性强,获客成本高,对汽车产业全价值链参与感不足。二是“劳动竞赛式”考核机制过于“短视”目前除平安汽融中心外,多数股份制银行未制定汽车消费信贷的完整考评体系,或风险管理类指标缺失,或经营类指标过于激进。如有的银行处于汽车分期市场的布局初期,密集开展“汽车分期经销商引入赛”,仅将“签约门店数”作为经营机构和员工考核的首要指标。

(三)市场信用环境不够完善

一是车主资质审核难。相较于房地产按揭贷款,汽车的类型、用途繁多,不同车主背景参差不齐。而目前大部分银行在汽车价值、车主资质方面未搭建独立审批模型,或套用其他贷款的风控模式,或对消费者进行过于繁琐的资信调查,造成客户时间成本与银行管理成本“双增”,资产质量却未得到有效保证。目前部分银行车贷业务不良率上升,除客户还款能力受疫情影响外,对多头共债的贷前审核不到位也是主要原因。二是动产抵押管理难。汽车消费贷款押品为所购车辆,动产的保值变现能力差而流动性强,抵押评估标准不统一。并且目前各地抵押和解抵押流程线上化程度不高,车管所与银行间缺乏数据互通渠道,客户一车多贷、恶意跑贷等欺诈问题频发,逐渐发展成为黑色产业链。

(四)合规操作风险层出不穷

一是营销人员管控不力。车贷客户经理一般驻点于经销商店内,尤其部分“明星经理”常被赋予特权而放松日常管理要求,存在一定风险隐患;据调研,汽融中心和信用卡条线大量聘用非正式员工从事进件审核,有的派遣制员工占比高达85%,员工行为监管存在较大困难。二是投诉举报问题集中。汽车消费信贷依托于第三方购车场景,部分合同说明不清晰且附加条件复杂,消费者难以全面理解条款内容,经销商和银行员工均存在牟利空间。在投诉举报核查中发现,有的银行存在进口车业务未要求审核购车合同、代客户签字等问题;有的银行出现多起客户对分期手续费不了解引发的投诉举报;有的银行可办理用于缴纳二手车整修费用的附加贷款,在贷款金额确认不一致方面投诉问题突出。

(五)核心竞争力不强

一是人才匮乏与产品趋同目前年轻一代对贷款购车接受度较高,已成为汽车消费金融主要客群。但银行相关专业性人才缺乏,对汽车市场变化及企业策略调整的反应滞后,导致产品的贷款期限、利率等缺乏弹性,增值权益服务吸引力不足,难以有效满足客户的实际需求。二是贴息贷款难以长久尽管相关要求中明确规定禁止出现“零利息贷款”等字样,但因零息可迎合公众低成本消费心理,因此有的银行仍会阶段性推出汽车分期零手续费(厂商贴息)活动,除易误导消费者外,也不利于业务的持续发展及市场的健康运行。

(六)新能源业务“变道”受阻

相较于传统燃油车,新能源汽车销售更为集中化和线上化,残值管理、区域分布、客群类型等也有较大差别。由于新能源品牌车辆交付周期较长,车贷“进件-放款”的转化较慢,车辆贬值速度较快,使得部分银行业务开展积极性不佳。还有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新能源汽车零首付、低息等优惠政策,购车后恶意断供的问题时有发生。

四、对策建议

一是完善大平台协作共赢。银行应和主机厂、第三方公司、经销商等建立广泛深入的合作关系,充分发挥各自资金优势和专业优势,打造共建共享的服务平台,在经营战略明确、考核机制科学的基础上,同步增强自身经营效率、产业链参与度与客户服务水平。

二是强化大数据风控水平建议银行与车管所、经销商等合作搭建互联互通的大数据系统,对抵押车辆的车牌、保险及权属变动等进行及时登记和动态预警。共享同业欺诈及案件信息,进一步构建客户职业与行驶习惯画像,实现违约概率预测和风险快速识别,最大程度规避人车失联等风险。

三是优化全领域产品服务银行应综合分析后疫情时代涌现的全新消费需求和消费群体,不断升级个性化产品服务,完成由基础性消费向服务型、品质型、绿色型消费转型。特别是新市民对于汽车实际购买力与购买意愿之间的差距,给汽车消费信贷带来很大商机,应在深入调研其金融需求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产品研发与媒体宣导。

四是推动新能源业务发展。以新能源汽车金融为切入点,持续培育专业人员,关注市场动态及生产交付周期,设立相适应的授信审批模式与金融服务生态,促进新能源车辆销量及汽车金融渗透率共同提升,助力绿色金融发展。